外贸单证到底有多少种?

azyun.com 外贸 5

外贸单证的种类与份数并非固定统一,核心受贸易术语(如 FOB/CIF)、结算方式(如信用证 / 电汇)、进口国海关规定及客户特殊要求影响。以下为实操中最常用的核心单证完整版说明:

一、交易基础类单据(明确买卖双方权责)

P/I(Proforma Invoice,形式发票)用途:报价确认凭证,可用于向客户催缴定金,也是客户申请进口许可、开立信用证的重要依据(无法律效力,仅作交易意向确认)。常规份数:1-2 份(电子版或纸质版均可,按需提供)。

P/O(Purchase Order,采购订单)用途:买方发给卖方的正式下单指令,明确货物名称、规格、数量、价格、交货期等核心条款,是合同关系成立的关键依据之一。常规份数:1 正 1 副(买方签字确认后回传 1 份给卖方留存,双方凭此履约)。

S/C(Sales Confirmation,销售确认书)用途:客户未出具 P/O 时,由卖方出具的成交确认文件,内容与 P/O 基本一致,用于明确双方权利义务,兼具合同效力。常规份数:1 正 1 副(双方签字后各持 1 份,作为履约凭证)。

二、结算与货运核心单据(清关、付款关键凭证)

C/I(Commercial Invoice,商业发票)用途:外贸结算与清关的核心单据,详细列明货物明细、价款及支付方式,既是银行付汇的依据,也是海关核价征税的关键凭证,需与提单、装箱单信息完全一致。常规份数:1 正 3 副(正本交买方用于清关付款,副本分别供卖方留底、银行交单、货代存档)。

P/L(Packing List,装箱单)用途:配合商业发票使用,详细列明货物包装方式、每箱数量、重量(毛重 / 净重)、体积等信息,供海关核查货物、客户清点收货及货代安排运输。常规份数:与商业发票一致(通常 1 正 3 副,确保信息匹配)。

B/L(Bill of Lading,提单)用途:外贸最重要的物权凭证,兼具货物收据、运输合同证明双重属性,客户需凭正本提单提取货物,可通过背书转让货权。常规份数:3 正 3 副(最常见),也可根据船公司及客户要求出具 1 正 3 副或电放提单(无正本,凭电放通知提货)。

保险单(Insurance Policy/Certificate)用途:仅在 CIF/CIP 贸易术语下必备,是卖方为货物投保运输险的凭证,保障货物在运输途中因自然灾害、意外事故等造成的损失。常规份数:1 正 2 副(正本交买方用于索赔,副本供卖方留底、银行交单,可通过背书转让保险权益)。

三、订舱与报关相关单据(物流环节必备)

Booking(订舱委托书)用途:货主或卖方发给货代的订舱申请文件,列明货物名称、重量、体积、目的港、出运时间等信息,委托货代向船公司办理订舱手续。常规份数:1 份(电子版发送给货代即可,无需纸质盖章)。

S/O(Shipping Order,装货单 / 下货纸)用途:货代向船公司订舱成功后,由船公司出具的装船许可凭证,是货主到码头提取空箱、装载货物及向海关报关的必备文件。常规份数:1 份(由货代转交货主,报关完成后由码头收回存档)。

报关单(Customs Declaration Form)用途:向海关申报货物信息的法定文件,分出口报关单与进口报关单,是海关实施监管、征收税费的依据。常规份数:目前以电子报关为主,纸质版通常 1 份(海关留存,企业可打印 “企业留存联” 备查)。

四、官方监管与清关单证(合规通关必备)

C/O(Certificate of Origin,原产地证)用途:证明货物原产国 / 地区的官方文件,帮助买方在进口时享受相应关税优惠(如普惠制、自贸协定优惠)。细分类型:包括 Form A(普惠制原产地证)、一般原产地证(CO)、自贸协定原产地证(如 FORM E、FORM F、FORM R 等),需按进口国要求选择办理。常规份数:1 正 2 副(由海关或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签发,正本交买方清关,副本留底)。

I/C(Inspection Certificate,检验证书)用途:由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货物合格证明,根据货物类型及进口国要求分为卫生证书(食品类)、品质证书(机械 / 工业品)、数量证书、危险品鉴定证书等。常规份数:1 正 2 副(按进口国海关要求提供,正本交买方清关)。

五、其他辅助单证(根据场景补充)

受益人证明(Beneficiary’s Certificate):主要用于信用证结算,是卖方出具的履约证明文件(如 “已按信用证要求寄交副本单据”“货物已按规定包装” 等),常规 1 正 1 副。

装船通知(Shipping Advice):货物装船后及时发送给买方的通知文件,列明提单号、船名、装船日期、预计到港时间等信息,方便买方安排提货及后续事宜,常规 1 份(可邮件发送电子版)。

六、关键注意事项

份数灵活调整:以上均为 “常规参考值”,实际需严格按照买方在合同中明确的 “单证要求” 或信用证(L/C)中的 “单证条款” 执行(如部分客户会要求商业发票 5 正 5 副)。

正本与副本区别:正本需加盖有效印章(如公司公章、贸促会认证章、海关验讫章)才具备法律效力,可用于清关、结算、索赔;副本可复印(需标注 “Copy”),仅作核对、存档用,无法律效力。

电子单证趋势:全球多地已推行 “无纸通关”,提单、原产地证、报关单等均可申领电子版,其效力与纸质版一致,份数以电子系统中的 “凭证份数” 为准。

回复

我来回复
  • 暂无回复内容

联系我们

联系我们

+86 132-7601-9273

在线咨询: QQ交谈

邮件:[email protected]

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日 9:00-18:30

添加微信
添加微信
WhatsApp Telegram email Email
分享本页
返回顶部

私域神器:一站式全网全渠道拓客营销软件
Telegram: @siyushenqi2024